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发布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市车用乙醇汽油(含快检)、车用柴油(含快检)、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船用燃料油、航空煤油、醇基液体燃料、涂料、胶粘剂、油墨、清洗剂、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汽油清净剂、发动机润滑油、地坪漆(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抽查产品为车用乙醇汽油(含快筛)、车用柴油(含快检)、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变性燃料乙醇、船用燃料油、航空煤油、醇基液体燃料、外墙涂料、防水涂料、木器涂料、车辆涂料、工业防护涂料、地坪涂料、胶粘剂、油墨、清洗剂、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汽油清净剂、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地坪漆(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等20种产品。共抽查产品710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5%。
(一)车用乙醇汽油(E10)(快筛)。抽查我市239家加油站的271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0.4%。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
(二)车用柴油(快筛)。抽查我市127家加油站的127批次产品。重点对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车用乙醇汽油。抽查我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车用柴油。抽查我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硫含量、酸度、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运动粘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密度(20℃)、脂肪酸甲酯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抽查我市6家油库的6批次产品。重点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密度(20℃)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变性燃料乙醇。抽查我市6家油库的6批次产品。重点对外观、乙醇、甲醇、溶剂洗胶质、水分、无机氯(以Cl-计)、酸度(以乙酸计)、铜、pHe、硫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七)船用燃料油。抽查我市1家生产企业和1家经销单位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运动黏度(50℃)、密度(15℃,20℃)、硫含量、闪点(闭口)、酸值(以KOH计)、总沉积物(老化法)、倾点、水分、灰分、净热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八)3号喷气燃料。抽查我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外观、颜色、总酸值、芳烃、烯烃、总硫、博士试验、馏程、闪点(闭口)、密度(20℃)、冰点、运动黏度(-20℃)、净热值、铜片腐蚀(100℃,2h)、胶质含量、固体颗粒污染物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醇基液体燃料。抽查我市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醇含量、密度(20℃)、机械杂质、凝点、pH值、50%馏出温度、低热值、稳定性(-20℃)、甲醛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外墙涂料。抽查我市19家生产企业和14家经销单位的40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0%。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系物总和含量、甲醛、总铅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铬、汞)、对比率、耐水性、耐碱性、耐洗刷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比率、耐洗刷性、耐碱性、耐水性。
(十一)防水涂料。抽查我市17家生产企业和9家经销单位的35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系物总和含量、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镉、铬、汞)、烷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NPEO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木器涂料。抽查我市3家生产企业的5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三)车辆涂料。抽查我市2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系物总和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四)工业防护涂料。抽查我市6家生产企业的15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卤代烃总和含量、多环芳烃总和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五)室内地坪涂料。抽查我市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游离二异氰酸酯总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六)胶粘剂。抽查我市8家生产企业和11家经销单位的40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七)油墨。抽查我市5家生产企业的9批次产品。重点对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八)清洗剂。抽查我市3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卤代烃、游离甲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九)车用尿素水溶液。抽查我市11家生产企业和40家经销单位的65批次产品。重点对尿素含量、密度(20℃)、折光率、杂质含量、一致性确认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十)车用汽油清净剂。抽查我市7家生产企业、6家加油站和21家经销单位的40批次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0%。重点对倾点、闪点(闭口)、硫含量、氯含量、防锈性、破乳性、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闪点(闭口)、模拟进气阀沉积物质量、硫含量。
(二十一)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抽查我市2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6.7%。重点对低温动力黏度、低温泵送黏度、运动黏度(100℃)、倾点、水分、泡沫性、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开口)、磷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低温动力黏度。
(二十二)地坪漆(环氧树脂底涂固化剂)。抽查我市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后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天津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实现市区两级监督抽查工作全流程线上操作,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同时,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 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doc
附件1: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
附件2:2025年环保及其相关产品第一轮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